酸和碱的理论基于Antoine Lavoisier在1776年提出的概念,后者对强酸(包括硝酸和硫酸)的了解有限。Lavoisier声称一种物质的酸度取决于它所含的氧气量,因为他不知道卤化氢和其他强酸的实际组成。
几十年来,即使当像Berzelius和von Liebig这样的科学家进行了修改并提出其他设想时,该理论仍被视为酸的真正定义,但是直到Arrhenius才开始更清楚地了解到酸和碱是如何起作用的。
托马斯·马丁·洛瑞(Thomas Martin Lowry),酸和基础理论家之一
继阿伦尼乌斯(Arrhenius)之后,物理化学家布朗斯泰德(Brönsted)和洛瑞(Lowry)独立地发展了自己的理论,直到刘易斯(Lewis)提出该理论的改进版本和更精确版本。
这套理论至今仍在使用,据说可以帮助形成现代化学热力学。
阿累尼乌斯理论
阿雷尼乌斯理论是酸和碱的第一个现代定义,它是由同名的物理化学家于1884年提出的。该理论指出,一种物质通过溶解在水中形成氢离子时,就被识别为酸。
即,酸增加了水溶液中H +离子的浓度。这可以用盐酸(HCl)在水中解离的例子来证明:
HCl(水溶液)→H +(水溶液)+氯- (水溶液)
根据阿伦尼乌斯(Arrhenius)的说法,碱是那些在水中解离时会释放氢氧根离子的物质。即,它增加OH的浓度-离子在水溶液中。阿雷尼乌斯碱的一个例子是氢氧化钠在水中的溶解:
NaOH(水溶液)→的Na +(水溶液)+ OH - (水溶液)
该理论还指出,因此,没有H +离子,但是该命名法用于表示水合氢离子(H 3 O +),并且被称为氢离子。
碱度和酸度的概念仅解释为氢氧根和氢离子的浓度,而没有解释其他类型的酸和碱(它们的弱形式)。
布朗斯泰德和洛瑞理论
约翰尼斯·尼古拉斯·布朗斯泰德
该理论是由两种物理化学物质于1923年独立开发的,第一个在丹麦,第二个在英国。他们都有相同的见解:Arrhenius的理论是有限的(因为它完全取决于水溶液的存在),并且没有正确定义酸和碱是什么。
由于这个原因,化学家们围绕氢离子进行研究,并宣称:酸是释放或提供质子的物质,而碱是接受这些质子的物质。
他们用一个例子来证明他们的理论,其中涉及平衡反应。他声称每种酸都有其共轭酸,每个碱也都有其共轭酸,如下所示:
HA + B↔甲- + HB +
例如,在反应中:
CH 3 COOH + H 2 ö↔CH 3 COO - + H 3 ö +
在前面的反应中,乙酸(CH 3 COOH)是一种酸,因为它给予一质子,以水(H 2 O),从而成为其共轭碱时,乙酸根离子(CH 3 COO - )。反过来,水是碱,因为水会接受来自乙酸的质子并变成其共轭酸,即水合氢离子(H 3 O +)。
该逆反应也是酸-碱反应,因为通过质子的给予和接受,共轭酸变为酸而共轭碱变为碱。
该理论优于Arrhenius的优点在于,它不需要解离酸就可以解释酸和碱。
刘易斯理论
理化师吉尔伯特·刘易斯(Gilbert Lewis)从1923年开始研究酸和碱的新定义,同年布朗斯泰德(Brönsted)和洛瑞(Lowry)就这些物质提出了自己的理论。
这项提议于1938年发布,其优点是从定义中删除了对氢(或质子)的要求。
关于他的前任理论,他本人曾说过:“将酸的定义限制为含氢物质,就像将氧化剂限制为含氧物质一样。”
从广义上讲,该理论将碱定义为可提供一对电子的物质,将酸定义为可接收一对电子的物质。
更准确地说,它指出路易斯碱是具有一对电子的电子,它不与原子核结合并且可以被赠予,路易斯酸是可以接受自由电子对的一个。然而,路易斯酸的定义是宽松的,并取决于其他特征。
一个例子是三甲基硼烷(Me 3 B)和氨(NH 3)之间的反应,三甲基硼烷起路易斯酸的作用,因为它具有接受一对电子的能力,氨可以提供自由电子对。
Me 3 B +:NH 3 →Me 3 B:NH 3
刘易斯理论的一个巨大优势是它对氧化还原反应模型的补充:该理论表明酸与碱反应以共享电子对,而不会改变其任何一个的氧化数原子。
这一理论的另一个优点是,它允许我们解释分子如三氟化硼(BF的行为3)和四氟化硅(SIF 4),其不具有H的存在+或OH -离子,所要求的以前的理论。
参考文献
- 大不列颠E. d。(sf)。不列颠百科全书。取自britannica.com
- Brønsted– Lowry acid –基础理论。(sf)。维基百科。取自en.wikipedia.org
- 克拉克,J。(2002)。酸和碱的理论。取自chemguide.co.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