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实被称为任何想法或人类行为,这些想法或人类行为是社区生活所产生的,并且是个人本身之外的。这个概念是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杜尔克海姆(ÉmileDurkheim)在他的《社会方法学规则》(1895)一书中提出的,涵盖了社会中发生的大多数现象。
这种类型的行为的一个例子是在音乐会或剧院演出中演唱歌曲后发生的掌声。这是一种无意识的集体反应,是文化的一部分,存在于个人意识之外。

在音乐会上鼓掌是一个社会事实。资料来源:foto.com
这样,社会事实是指社区中存在并受其及其环境影响的行为,思维和感觉方式。它们形成了支配社会生活的结构,规范和价值观念。
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概念
涂尔干将社会事实定义为“任何行为方式,无论是否固定,都可以对个人施加外部胁迫,并且在给定社会的整个范围内都是普遍的,同时具有自己独立的存在各自的表现”。
对于法国社会学家来说,这些想法和行为是人的外在因素,但同时它们塑造了他并倾向于以某种方式行事。
根据他的说法,这是根据每个人在整个社会化过程中都融入社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影响其行为和思想的文化戒律而发生的。
社会事实的基本概念
根据涂尔干的定义,社会事实的三个基本特征出现了:
1-它们在个人外部:这些思想和行为不属于人的生物学或心理组成。相反,它们来自外部,是通过传统,习俗或重复形式给予的。
2-它们是集体的:这些行为方式是社区的绝大多数成员所共有的,不能被理解为个人的表现。
3-它们是强制性的:这些感觉,思维和行为方式是社会施加的,如果这种“义务”不存在,则个人将不可能表现出这种行为。
社会学中的社会事实

社会学是分析人类社区的结构和功能的科学,对于涂尔干来说,社会事实应作为其研究对象。
为此,他假定通过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经验方法对它们进行检验,该方法应与精确科学中使用的方法尽可能接近。
法国思想家将这些思想和行为定义为“事物”,因为它们是每个人的外在事物,并且因为它们对整个社会都是普遍的,因此对他们的评价不能归结为个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他的研究中,他提到必须舍弃所有成见,避免产生偏见和主观感觉。
此外,他了解到该方法应通过逻辑推理,使用统计数据,观察现实情况和经验验证来检验他的假设。
社会事实的类型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事实分为三类:
-形态:涵盖那些命令人们参与社区不同环境的行为。
-机构:由行动组成,这些行动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当前观点:由时尚,思想和一般短暂的趋势组成,这些趋势导致就某个主题采取主观立场。
法律上的社会事实
法律是在给定的时间和空间上规范社区内人类关系的一套原则和规范。
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社会事实,因为它的规则和价值观是集体的,对个人的外部并且是强制性的。
它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的基础可以确定并维持特定人群中的秩序和盛行的文化。此外,法律负责塑造社区成员,并倾向于使他们以与该群体相关的某种方式行动和思考。
当一个人反对这项集体任务时,通常会受到惩罚。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您可能会遭到道义上的拒绝,受到审查,被搁置,被民事或刑事处以流放或制裁。
归根结底,没有法律制度就不会设想社会生活,因此,法律存在于每个人类群体中。反过来,当个人将其视为社会事实时,这意味着他们将自己视为某个社区的成员。
社会事实的例子

示威是抗议的一种社会事实。资料来源:foto.com
所有惯例,法律戒律和道德义务都是社会事实的例子。
大多数人还是儿童,都被教导要读写某种语言,用餐具吃饭,要尊重他们的长者以及上学教育和训练。
后来,他们还了解到,他们必须为谋生,用钱买东西,以某种方式穿衣,缴税,遵守合同以及夫妻和家庭职责而工作。
个人几乎自然地执行的所有这些行为都是社会事实,这些事实不是他自己的,而是被他所居住的社区“强加”的。
其他例子是宗教的某些习俗,例如在某些情况下穿越自己或使天主教徒跨过十字架的事实。
最后,民族热情,对国旗和其他国家象征的尊重的表示,作为抗议形式的示威以及在某些社区中出现的针对外国人的种族主义和仇外思想也是社会事实。
参考文献
- 涂尔干,埃米尔(1895)。社会学方法的规则。经济文化基金。墨西哥。
- 甘恩(1988)。关于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规则。Routledge。伦敦。英国。
- VázquezGutiérrez,JP(2012)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概念:从物质现实到集体表征的世界。伊比美洲大学。墨西哥。
- 卢克斯,S。(1984)。埃米尔·杜克海姆(ÉmileDurkheim)。他的生活和工作。历史批判性研究。二十一世纪社会学研究中心。马德里。西班牙。
- 社会事实,维基百科。网址:Wikipedia.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