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防原则和预防原则是指在其中有造成损害公众健康或环境的科学可行的,但是不确定风险的情况都采用一系列保护措施。
科技的飞速发展为社会带来了许多进步,但同时也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许多风险。其中许多风险无法科学证明,它们的存在只是假设。
后代将继承对环境和世界的承诺,导致社会在科学和技术进步面前应用预防原则。因此,该原则包括在给定情况下适用的一系列措施,由于缺乏科学证据,这些措施起源于伦理学。
我们不能说预防原则是一个新概念,但是它所获得的范围是新的。最初,预防原则主要适用于环境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概念已经发展起来,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特点
在国际条约和宣言以及伦理文献中都可以找到关于这一概念的许多定义。但是,通过对众多这些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确定这种道德实践的一些固有特征:
适用于科学不确定的情况
当对给定损害的性质,大小,可能性或因果性存在科学不确定性时,将应用此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仅仅进行猜测是不够的。科学分析的存在是必要的,并且所构成的风险不易被科学推翻。
无法量化
鉴于预防性原则处理的后果鲜为人知的损害,因此没有必要量化其影响。
当可以确定损害和风险的影响的更加确定的情况可用时,采用的是预防原则。
它基于道德判断
预防原则处理那些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危害。对于不可接受的考虑在不同的条约上有所不同:有人称“严重损害”,有人称“损害或有害影响”或“严重且不可逆转的损害”。
但是,文献中有关该概念的所有定义在使用基于值的标度的术语时都是一致的。因此,预防原则是基于对损害管理的道德判断。
与风险成正比
在预防原则范围内采取的措施必须与损害的程度成比例。成本和禁止程度是两个变量,有助于评估措施的相称性。
通过限制和控制损坏来发挥作用
在预防原则之内,建立了减少或消除损坏风险的措施,但是还设计了措施来控制损坏的发生。
围绕着持续的研究方案
面对不确定的风险,应用了连续学习协议。系统地,持续地进行搜索以了解风险并对其进行度量,可以使在预防性原则下处理的威胁可以在更传统的风险控制系统中进行管理。
应用领域
正如概念的定义是多种多样的一样,其应用也多种多样。采取预防原则的一些情况如下:
德国案例:预防原则的由来
尽管有些作者声称预防原则是在瑞典出生的,但其他一些作者则认为德国是1970年法律草案的诞生。
该法案草案于1974年获得批准,旨在规范空气污染并规范不同的污染源:噪音,振动等。
石棉案
石棉的矿物开采始于1879年。1998年,世界范围内对该物质的开采量达到200万吨。最初,还不知道这种物质对人类健康的有害影响。目前已知它是间皮瘤的主要原因。
将这种矿物质与间皮瘤之间的因果关系联系起来的困难在于该疾病的潜伏期很长。然而,一旦疾病被宣布,它将在一年内致命。
在科学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在整个历史中,已经进行了各种旨在限制损害的警报和干预措施。
第一次警告
1898年,英国工业检查员警告石棉的破坏作用。八年后的1906年,法国的一家工厂草拟了一份报告,其中包括50名接触石棉的纺织工人的死亡。同一份报告建议建立对其使用的控制。
1931年,经过各种科学测试并发布了Merewether报告,英国制定了关于在制造活动中使用石棉的法规。
该法规还要求公司赔偿受到石棉沉浮影响的工人;该法规几乎没有执行。
1955年,Richard Doll在英国Rochdale工厂证明了暴露于石棉的工人罹患肺癌的高风险的科学证据。
随后,发表了各种报告,在英国,美国和南非等国家鉴定间皮瘤癌症。在1998年至1999年之间,欧洲联盟禁止使用石棉。
今天,众所周知,如果在风险似乎合理但无法证明风险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将挽救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并节省数百万美元。
但是,尽管已在发达国家采用了这些措施,但在发展中国家,石棉的使用仍在继续广泛地扩展。
当下
目前,预防原则已从世界各地以经过处理的数量收集。其中一些如下:
-《巴马科公约》(1991年),该公约禁止向非洲进口危险废物。
-关于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年)。
-经合组织关于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部长宣言(2001年)。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2002年)。
参考文献
- 教科文组织。(2005)。专家组关于预防原则的报告。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讲习班。
- 预防原则。在维基百科上。于2018年6月6日从en.wikipedia.org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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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orno,R.(2004年)。预防原则:技术时代的新法律标准。从academia.edu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