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压迫被定义为行为和控制的效果,包含停止,惩罚和制止个人,团体或大的社会动员,通过国家措施,防止危害国家的某些政策立场的演示。
政府用来压制社会的措施包括控制通过媒体传播的信息,操纵政治和地方领导人或根除违反国家理想的社会运动。
暴力代表压抑的特征之一。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通过使用国家和地区警察(例如国家和地区警察)来限制抗议活动或社会事件,都使用了这种方式。
在更激进的案件中,这种暴力行动还由可能准备更充分的部队进行,例如军队,专门旅,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向示威者报告并反对示威者的武装和渗透的政党团体。
在抗议活动中,一些经过广泛研究的行动包括警察部队的身体和言语暴力,可能导致领导人被逮捕和监禁的军事镇压,甚至失踪。
此外,准军事力量可以对反对强加措施的团体采取行动。
在高度偏见的社会镇压形式中,言论自由受到限制,与政府以外的其他人见面,以及对人权的攻击和反对派领导人被暗杀。
目前,您还可以看到Internet上的内容审查受到压制,这些内容受到限制和控制,以防止访问信息或进行交互。
世界上审查制度最高的国家是:阿塞拜疆,沙特阿拉伯,古巴,朝鲜,中国,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缅甸,伊朗,越南。
社会压迫的特征
镇压主要通过使社会沉默和通过侵犯人权的迫害行动来煽动恐怖活动,以防止或消除社会的政治参与,例如:
- 剥夺公民权利
- 恐怖主义
- 酷刑
- 其他法外处分制旨在阻止持不同政见者,活动家或反对它的民众。
当政治镇压受到国家的惩罚和指挥时,可以说是指国家恐怖主义,其中可能发生种族灭绝,谋杀政治人物或危害人类罪,企图在民众中引起恐惧和动荡。
这种类型的系统暴力是独裁和极权主义模式的典型,尽管它也可能发生在民主政府中。其行动可由军队,秘密警察部队,准军事人员或其他武装团体执行,最终结果往往以死亡告终。
另一方面,压迫表现为窒息,压力和服从威胁,威胁是他们冻结行动并激发接受任何国家政策。
在这里,恐惧,恐吓和滥用权力发挥了作用,这是暴政的特征,通常用来表现权威。
历史上社会压制的例子
在世界上,超过16亿人(占全球人口的四分之一)如果想表达自己的声望,要求最基本的权利并表达自己的观点,能够建立组织,就会继续面临不幸的后果。与国家平行或参加和平集会。
敢于在压制国家中抗议其权利的个人是遭受迫害,身体虐待,心理伤害,入狱以及其他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在拥有这种控制权的国家中,通常由国家来统治生活并对其进行定义,因此居民对其生活的侵略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支持。
根据自由之家组织2011年的一份报告,这些国家组成了最滥用人权的政府名单:
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朝鲜,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苏丹,叙利亚,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目前仍处于类似情况。压迫和压迫状态的一些示例是:
1-沙特阿拉伯
沙特阿拉伯一直处于伊本·沙特(Ibn-Al Saud)君主专制之下,统治该领土的王室已扫除了任何违反其规则的反对派。
它是伊斯兰教,麦加和麦地那两个圣地的所在地,由王室护卫,并以这些地方的监护人的头衔命名。
在这个国家,对妇女施加的最严格的限制是:
- 投票障碍,因此要担任公职
- 禁止驾驶
- 女人的见证价值是男人的一半
- 他们强行结婚
- 没有家人陪伴他们就无法旅行
- 他们被迫戴上面纱。
2-缅甸
缅甸也称为缅甸,位于东南亚,直到1962年,民主制度一直相当稳定。
但是从那年开始,一群士兵意识到民主国家不是满足自己利益的正确方法,他们发动了政变,使自己的政权对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容忍。
酷刑,对持不同政见者的处决和审查制度成为缅甸的日常食物。1988年发生了一场学生革命,该州变得更加压制。
近年来,该政权开始研究一些看似希望的改革,以期实现民主。
3
菲德尔·卡斯特罗(Fidel Castro)于1959年上台,主持了一场推翻富尔根西奥·巴蒂斯塔(Fulgencio Batista)政府的革命,直到1976年通过法令执政,但后来通过改革政府结构改变了宪法。
卡斯特罗在古巴政府中担任过三个最重要的职务:国务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和古巴共产党第一书记。2006年,他将权力移交给了目前执政的兄弟劳尔·卡斯特罗(RaúlCastro)。
尽管古巴在教育方面拥有良好的发展和平等,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增长与公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并不一致。
政府在由菲德尔领导的整个政权中都否认了基本自由,除了在酷刑,枪击,没有言论自由和沟通有限的情况下,还遭到了强烈的压制,包括监禁和隔离,剥夺了医疗照顾。
4-朝鲜
朝鲜在最强暴的国家中排名第二。这是唯一没有君主制的国家,在政府中有三代人拥有同一个家庭。
在这个国家,媒体受到审查,敌人被处决,政治领导人被定期处决,任何人都不得离开领土。
基本自由受到金氏家族的严格限制。如此之多,以至于联合国在2014年发现朝鲜的虐待行为与当今世界无可比拟。
灭绝,奴隶制,强奸,强迫堕胎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很普遍,集体惩罚用于镇压持不同政见者。在这个国家,没有独立的媒体,民间社会或宗教信仰自由。
参考文献
- 斯蒂芬·弗罗什。社会压迫。(1999)。从以下位置恢复:link.springer.com。
- 琳达·坎普·基思(Linda Camp Keith)。政治镇压法院和法律。(2011)。从以下位置恢复:upenn.edu。
- 杰奎琳HR deMeritt。国家镇压和政治暴力的战略运用。(2016)。资料来源:policy.oxfordre.com。
- Anita Gohdes和Sabine Carey。抗议与国家镇压外包。(2014)。资料来源:policyviolenceataglance.org。
- 世界上最压制的社会。(2011)。资料来源:freedomhous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