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伦理学的是,检查的起源和道德观念的重要道德哲学的领域之一。因此,它试图解释和破译道德思想,语言表达和实践的所有前提和认识论,形而上学,心理和语义承诺。
同样,元伦理学研究人类动机,价值观和行动动机之间存在的联系。它还询问为什么道德标准是那些给出理由去做或停止做他们要求的事情的原因。
资料来源:foto.com
最后,他试图找到与自由起源及其重要性有关的问题的道德责任。
尽管其范围内的问题是抽象的,但该科学试图将自己与道德范围内的基本辩论区分开,并以此方式能够对进行辩论的人的假设和观点进行自我询问。
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用彼得·辛格的话来定义它。这位澳大利亚哲学家和生物伦理学家在同僚面前断言,超伦理学是一个表明“我们不致力于伦理学,但我们遵守伦理学”的术语。
你学习什么(学习领域)
可以看出,定义元伦理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为它涵盖了各种概念。这可能是因为它是道德哲学中定义最不明确的领域之一。
但是,最重要的问题可以提到两个领域:形而上学和心理学。第一个重点是想知道是否存在不依赖人的道德。第二个问题是在道德判断和行为下存在的精神支持。
形而上学的形而上学问题
在形而上学的形而上学中,人们试图发现道德价值是否可以在灵性内描述为永恒的真理。或相反,这仅仅是人类的传统约定。
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两个职位:
客观主义
这种立场认为道德价值观是客观的,因为尽管道德价值观作为人类的主观惯例存在,但它们存在于精神领域。
因此,它们是绝对的和永恒的,因为它们永远不会改变。也是普遍的,因为它们适用于所有理性的存在,并且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这种立场最激进的例子就是柏拉图。他以数字及其数学关系为起点,指出两者都是已经存在于精神领域的抽象实体。
另一种不同的观点是,由于道德规范是神圣的,因此将道德保持为一种形而上的状态。这意味着它们来自全能并掌控一切的上帝的旨意。
主观主义
在这种情况下,道德价值观的客观性就被否定了。怀疑者就是这种情况,他们肯定了道德价值观的存在,但否认其作为精神对象或神圣命令的存在。
这一立场被称为道德相对论,又分为:
-个人相对主义。了解道德标准是个人和个人。
-文化相对主义。它申明道德不仅基于个人喜好,而且还取决于群体或社会的认可。
因此,道德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被否定了,有人认为道德价值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社会之间变化。例如,是否接受一夫多妻制,同性恋等问题。
元伦理学的心理问题
在这里,我们研究了道德行为和判断力的心理基础,并特别了解了导致人类道德化的原因。
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确定几个区域:
理性与情感
在这一领域,研究了理性或情感是否促使道德行为。
捍卫者之一是大卫·休ume(David Hume),他在道德评估中暗示了情感,而不是原因。甚至对他来说,“原因是并且应该成为激情的奴隶”。
另一方面,还有其他一些哲学家,他们的理性负责道德评估。最著名的例子是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
对于康德来说,虽然情绪可以影响行为,但必须加以抵抗。因此,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由理性驱动的,没有欲望和情感。
利他主义和自私
这里的观点在考虑男人的行为是基于他们的个人愿望还是满足他人的需求之间转换。
对于某些人来说,自私是自私利益的基础,并指导着所有人的行动。托马斯·霍布斯(Tomas Hobbes)是捍卫利己主义欲望的哲学家之一。
心理利他主义确保人有一种本能的仁慈,这种仁慈会使至少某些行为受到这种仁慈的激励。
女性道德与男性道德
这种二分法的解释是基于男女心理差异的方法。尽管传统的道德观念侧重于人,但仍有一种女性观点可以成为价值理论。
女权主义哲学家认为,传统道德已由男人统治。原因是政府和商业都是创造权利和义务的典范,从而形成了严格的道德规则体系。
另一方面,这位妇女传统上致力于养育孩子和做家务。所有这些任务都涉及更具创造性和自发性的规则和行动,因此,如果将妇女的经验作为道德理论的榜样,道德将根据情况成为他人的自发关怀。
就以妇女为中心的道德而言,该建议考虑到了参与情势的代理人,并在上下文中谨慎行事。当他关注人的道德时,代理人是机械的,可以执行任务,但保持一定距离,不受情况的影响。
元伦理问题
元伦理学所解决的一些问题是这些问题的答案:
-是否存在道德事实?如果是这样,它们的起源和地点?他们如何为我们的行为设定合适的标准?
-道德事实与另一个心理或社会事实之间有什么关系?
-道德真的是真理或品位问题吗?
-您如何了解道德事实?
-当人提及价值观时,指的是什么?还是对道德行为的好坏?
-当您说“好”,“美”,“良心”等时,您是什么意思?
-商品是内在价值吗?还是商品具有愉悦和幸福的多功能价值?
-宗教信仰与道德之间是什么关系?您如何解释信仰必然意味着道德上的良好态度,但是接受道德观点并不意味着接受信仰?
主题与方法
尽管元伦理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主题,但这不是唯一的问题。而且,一些哲学家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更加相关。
因此,对于彼得·辛格而言,哲学家必须提出的问题是:
-我像科学家一样正确面对事实吗?还是我只是表达个人或社会感受?
-从什么意义上说道德判断是对还是错?
对于辛格而言,回答这些问题将使哲学家进入真正的伦理学理论,即元伦理学。
参考文献
- Bagnoli,Carla(2017)。元伦理学中的建构主义。在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中。stanford.library.sydney.edu.au。
- 基耶萨,麦加(2003)。关于元伦理学,规范主义和行为主义。在拉丁美洲心理学杂志,第35卷,第 3页。289-297。哥伦比亚波哥大的Konrad Lorenz大学基金会。从redalyc.org恢复。
- 戴维·科普(2006)。简介: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在《牛津伦理学手册》中。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35页。从philpapers.org恢复。
- 菲泽,詹姆斯。伦理中的元伦理学。互联网哲学百科全书。iep.utm.edu。
- 米勒(Alex)(2003)。当代元伦理学概论。Polity Press与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Cambridge联合。英国。
- Olafson,Frederick A.(1972)。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在《哲学评论》,第81卷,第1期,第pp。105-110。从pdcnet.org恢复。
- 塞尔(Sayre-McCord),杰夫(Geoff)(2012)。元伦理学。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plate.stanford.edu。
- 彼得·辛格(1991)。道德的同伴。牛津 布莱克威尔。
- 斯金纳(Bukinus Frederic)(1971)。超越自由与尊严。纽约。诺夫夫
- 萨姆纳,伦纳德·韦恩(1967)。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在《道德》第77卷第2期,第95-106页中。从jstor.org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