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府的主要优势是三权分立,自由选举,法律面前平等,言论自由和人民主权。
与其他类型的国家政治组织相比,民主是指“人民政府”。
代表盲目和平衡的正义必须在民主国家中人人平等
这意味着,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地,公民都是做出影响领土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决定的人。
民主的起源是最早的希腊文明。早在18世纪,美国(1776年)和法国(1789年)的革命就为现代民主国家奠定了基础。
如今,大多数西方国家或多或少都建立了民主制度。
民主政府的5大优势
1-三权分立
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对此理论进行了理论化。所讨论的权力是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
每种权力相对于其他权力的独立性是民主的基本支柱。
因此,行政管理和执行,立法机关讨论并批准法律和法规,而司法部门监督对上述法律和法规的遵守情况。
例如,如果权力之间存在干涉,司法机关将无法执行法律并惩罚违法者。
2-自由选举
大多数民主国家是间接的。换句话说,公民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他们行事的代表。
为此,必须定期进行自由和透明的选举。在这些选举中,上述代表已续任,但须接受公众判断。
没有自由选举,权力将落在未当选的个人身上,或者永久地使人民赋予一个或多个人民的权力永久存在。
3-法律面前平等
民主制源于三权分立,必须在法律面前保障所有人的平等。
因此,部长将具有与木匠或法官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他们不遵守法律,那么所有人都必须毫无区别地对此作出回应。
没有这项原则,控制国家之源的人将不受惩罚,只有最弱小和最没有保护的人才能承受司法的重压。
4-表达自由
它存在于任何民主宪法中,并得到联合国的认可。
法国大革命的哲学家-孟德斯鸠,卢梭和伏尔泰-认为它是揭示思想并使社会发展的理想手段。
在非民主国家,这种自由非常有限或不存在。警察和法院对异议进行追究,直至其消失。
在保护第三方不受此自由使用不当使用的限制方面,例如侮辱,诽谤以及其他表现形式。
5-人民主权
这是反对国家主权的概念。由于国家是一个抽象且分散的概念,因此其主权主体的状况引起了不恰当的解释。
人民是有权通过选举或抗议和示威等自由公开表达改变国家职能的人。
参考文献
- lawanddemocracy.org上的“民主与民主原则”。
- “公民:法国大革命纪事”。西蒙·沙玛(Simon Schama)。(1990)。第一本复古书籍版。
- “美利坚合众国的创立:1776-1787年”。戈登·伍德。(1969)。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
- “亚里斯多德和色诺芬论民主与寡头统治。” JMMoore。(1975)。加州大学出版社。
- “现代民主国家”。詹姆斯·布莱斯。(1921)。麦克米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