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议论谬误是包含错误的推理的。当自变量包含使它无效(在演绎自变量的情况下)或使其弱化(归纳自变量)的错误时,它们就会发生。谬误一词来自拉丁语fallacia,意为“诡计”,“欺骗”或“欺诈”。
通常,谬误一词是指普遍接受但科学证明是错误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普遍认为可以从太空看到中国长城是一个谬论(阿波罗宇航员证实这是不正确的):从月球上您只能看到蓝色和白色的地球。
从太空可以看到中国的长城是一个谬论
另一方面,在逻辑上,谬误一词的含义是,它由于其形式结构或内容而在论证中是一个严重的潜在系统错误。
在演绎论证中,重点放在前提上。如果它们是正确的,那么结论也是正确的。另一方面,在归纳论证中,本质是推理。在这两种情况下,失败都会引起争论。
特点
论证谬论的主要特征是,它们似乎具有逻辑形式,但在推理中存在某种类型的错误。
因此,以下推理是有缺陷的:“有些阿根廷人是足球运动员。莱昂内尔·梅西(Lionel Messi)是阿根廷人。莱昂内尔·梅西(Lionel Messi)是足球运动员»。尽管前提和结论是正确的,但这是一个谬论。
在这种情况下,它是无效的演绎参数。相反,带有归纳论证的谬论将是:“我小时候就受到虐待,我很好。儿童身体虐待不会造成情感伤害。
谬论可能是无意制造的,也可能是故意制造的以误导他人,尤其是在归纳论证的情况下。
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公认的谬论都涉及论证,尽管其中一些包含解释,定义或其他推理结果。
种类
逻辑论证谬论有许多不同的类型(或逻辑错误),并且有几种不同的标准来定义它们的类别。
正式和非正式之间经常有区别。通过检查参数的形式可以找到第一个。非正式的谬论更多地取决于推理的内容和目的。
正式的谬论
形式上的逻辑谬误是有缺陷的论证,这是由于与论证的结构(而不是其内容)有关的错误所致。
这样,以下论点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他来自意大利(前祖),那么他会说意大利语(因此)”。
另一方面,如果结果得到肯定,则论点的结构是有缺陷的,这是形式上的谬误:“他讲意大利语,那么他来自意大利。”
非正式谬论
如前所述,非正式逻辑谬误是由于与参数内容相关的错误而无法使用的参数。这些非正式的谬论可分为五类。
语言谬论
这些论点由于缺乏清晰性而存在缺陷。这是因为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术语会严重削弱论点。
遗漏的谬误
这些论点有选择地省略了重要组成部分或歪曲了某些立场,以使听众相信结论的正确性。
入侵谬论
它们涉及不相关材料的合并以说服听者接受特定的要求。
包含内在假设的谬论
这些论点包含有关传统,自然和其他人的假设。
因果论证谬论
这些论点是基于对因果的误解。它错误地认为顺序事件是因果相关的。
现在,在这五个类别中的每个类别中,都有逻辑谬论的许多子类型。此外,某些谬论可归为不止一个类别。
例子
人口论
当试图说服一个人广泛流行的理论是正确的时,有时会犯这些论证的谬论。它有其他几个名称,这是许多人的共识和权威的论据。
例
十分之八的人认为上帝存在。因此,上帝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
争论不休
虚假论证类型的论证谬误(字面上是“仁慈或仁慈的论点”)用对情感的吸引力代替了理性。
例
他白天工作非常努力,晚上学习。因此,您值得在该评估中获得良好的排名。
自变量
当论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威胁达成结论时,便会产生谬论。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是辩论性的谬论,因为上诉在逻辑上与提出的主张没有关系。也就是说,结论的接受来自威胁而不是原因。
例
各国需要一支强大的军队来威慑敌人。如果不进行投资以发展军事实力,敌人就会认为自己很虚弱,并会在某个时候发动进攻。
人参
一些争论性的谬论涉及攻击表达了一个想法的人的性格或动机,而不是攻击这个想法本身。这种针对人的论点被称为人论论点。
例
你还没当过模范父亲。所以,你不能指责我是一个不好的父母。
无知论点
当某些事情仅仅由于没有被证明是错误的而被认为是正确的时,就会发生这种谬误。在此类辩论性谬论中,举证责任很重要。
例
到目前为止,没有人能够一无所有地创造出一些东西。因此,宇宙一定是神圣干预的结果。
论点
古代或传统的争论性谬论暗示某些政策,行为或做法是正确的或可以接受的,因为它总是那样做的。
例
在许多拉丁美洲国家,年幼的孩子喝咖啡是正常的。因此,小孩子可以摄取咖啡因。
参考文献
- Van Vleet,JE(2012)。非正式逻辑谬论:简要指南。兰纳姆:美国大学出版社。
- Walton,DN(1992)。日常对话中的合理论点。奥尔巴尼: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
- 陶登·B(S / F)。谬论。取自iep.utm.edu。
- Hood,C.(2012年9月6日)。逻辑谬论,正式和非正式。取自catherinechhood.net。
- Shabo,M.(2010年)。修辞,逻辑和论证:学生作家指南。士麦那:Prestwick House Inc.
- 怀丘卡斯基,RJ;Sandler,P.M。和Epps,JA(2001)。获奖论点。
芝加哥:美国律师协会。
- Van Veuren,P..(1994)。谬论。在GJ Rossouw(编辑)中,《巧思》第pp。63-76。比勒陀利亚:HSRC出版社。